
24小時服務熱線| 企業拿到異常增值稅憑證怎么辦 |
| 來源: 發布日期:2021-10-20 人氣: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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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增值稅異常扣稅憑證如何處理 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是納稅人增值稅抵扣管理的重要環節。簡單來說,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以下簡稱異常憑證),就是無法納入正常認定抵扣環節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今天,讓我們一起來學習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范圍、具體處理流程等內容吧~ ★異常增值稅憑證范圍★ 一、走逃(失聯)企業異常憑證: 1.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托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并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托加工的。 2.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二、失控發票異常憑證: 1.納稅人丟失、被盜稅控專用設備中未開具或已開具未上傳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非正常戶納稅人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三、稽核比對異常憑證: 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稽核比對發現“比對不符”“缺聯”“作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大數據分析異常憑證: 經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大數據分析發現,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在涉嫌虛開、未按規定繳納消費稅等情形的。 五、間接異常憑證: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異常憑證,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其對應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憑證范圍: (一)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累計占同期全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70%(含)以上的; (二)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累計超過5萬元的。 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尚未申報出口退稅或已作進項稅額轉出的異常憑證,其涉及的進項稅額不計入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的計算。 劃重點啦! 走逃(失聯)企業的判定 走逃(失聯)企業,是指不履行稅收義務并脫離稅務機關監管的企業。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有關規定,稅務機關通過實地調查、電話查詢、涉稅事項辦理核查以及其他征管手段,仍對企業和企業相關人員查無下落的,或雖然可以聯系到企業代理記賬、報稅人員等,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聯系到企業實際控制人的,可以判定該企業為走逃(失聯)企業。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38號) ★異常增值稅憑證處理★ 一、用于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 1.尚未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暫不允許抵扣。 2.已經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納稅人因騙取出口退稅停止出口退(免)稅期間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的,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二、用于申報出口退稅的: 1.尚未申報出口退稅或者已申報但尚未辦理出口退稅的,除另有規定外,暫不允許辦理出口退稅。 2.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的納稅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應根據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3.適用增值稅免退稅辦法的納稅人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對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已退稅款追回。 三、消費稅納稅人以已稅消費品為原材料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 1.尚未申報扣除原料已納消費稅稅款的,暫不允許抵扣。 2.已經申報抵扣的,沖減當期允許抵扣的消費稅稅款,當期不足沖減的應當補繳稅款。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38號) ★異常增值稅憑證核實申請★ 一、納稅信用等級A級納稅人 取得異常憑證且已經申報抵扣增值稅、辦理出口退稅或抵扣消費稅的,可以自接到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經稅務機關核實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不做相關處理。 納稅人逾期未提出核實申請的,應于期滿后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二、其他信用等級的納稅人 對稅務機關認定的異常憑證存有異議,也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但需要先做處理。能否繼續抵扣以核實結果為準。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38號)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