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小時服務熱線| 建筑行業如何通過合理規劃合同簽訂來策劃印花稅的繳納 |
| 來源: 發布日期:2022-02-10 人氣:1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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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業如何通過合理規劃合同簽訂來策劃印花稅的繳納 今天將通過兩個案例和大家分享建筑行業如何通過合理規劃合同簽訂來策劃印花稅的繳納,一起來了解下吧! 1、政策依據 印花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為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其中應稅憑證包括本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和營業賬簿。 印花稅中合同范圍具體包括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及財產保險合同。 2、建設工程合同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合同金額*0.3‰ 需注意: 0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應稅憑證,總包工程合同和分包工程合同,是兩個工程合同,都是印花稅應稅憑證。 02、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只承攬人力的勞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0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中,合同的價格如果明確是不含稅價格,那么印花稅按照不含稅價格交稅,否則按照合同金額交稅,因此建議簽訂合同時明確合同不含稅價格和稅金,同時注明如因國家政策調整,導致相應稅率變化,則合同約定的不含稅價不變,稅率、稅額及合同含稅總價按調整后的國家政策執行,一方面可以減少印花稅的繳納,另一方面可避免稅率變化發票開具及合同執行過程中爭議。 0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上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因此,建筑企業應該分開核算不同涉稅經濟事項,減少印花稅稅款。 3、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 甲企業2021年7月與乙開發公司簽訂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并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合同金額為5000萬元;2021年9月,為加快進度,甲公司又將2000萬元工程分包給丙施工企業,雙方各執一份合同。 解答: 根據規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屬于應納稅憑證,簽訂合同雙方都應繳納印花稅。 甲企業應納稅額=(5000萬元+2000萬元)*0.3‰=2.10(萬元) 乙企業應納稅額=5000萬元*0.3‰=1.50(萬元) 丙企業應納稅額=2000萬元*0.3‰=0.60(萬元) 案例分析2 甲企業2021年7月與乙開發公司簽訂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并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合同金額為5000萬元;2021年9月,為加快進度,甲公司又將2000萬元工程分包給丙施工企業,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甲企業與丁公司簽訂一份勞務分包合同500萬元,合同規定甲企業需要提供丁公司工程所需的材料、機械相關施工成本,丁公司需要提供給甲相應人力。 解答: 根據規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屬于應納稅憑證,簽訂合同雙方都應繳納印花稅。甲和丁簽訂的合同,丁方只提供人工,不屬于應納稅憑證。 甲企業應納稅額=(5000萬元+2000萬元)*0.3‰=2.10(萬元) 乙企業應納稅額=5000萬元*0.3‰=1.50(萬元) 丙企業應納稅額=2000萬元*0.3‰=0.60(萬元) 合肥深度稅籌 專業稅務籌劃機構 |